邯郸市中小学招生政策解读四所市属民办学

                            

6月23日上午,市教育局在行政大厅新闻发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市教育局有关领导就年邯郸市中小学招生政策做发布,重点介绍今年中小学招生政策中新的调整和变化,高中教育处、义务教育处负责人现场解答了全市各媒体关于今年民办学校招生政策、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升学、在外地就读的邯郸籍小学毕业生回邯入学、中考以及高中学位等热点问题。

我市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年6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6号)出台。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聚焦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文件,也是新时代我国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纲领性文件。中发〔〕26号文件明确提出“完善招生考试制度”,“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这项政策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各省、市要全面抓好落实,并非邯郸独创。

省教育厅于年1月19日出台《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冀教基〔〕3号),进一步明确了全省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要求,明确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严格规范招生方式等。

市教育局遵照国家和省的政策要求,结合我市近年来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情况,研究制订了我市《关于做好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邯教〔〕号)。

我市今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原则

(一)保障公平。义务教育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致力于教育公平,严禁各种“掐尖”招生,努力保障入学机会均等。

(二)免试入学。所有公民办学校都要严格遵守并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

(三)同步招生。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即招生时段同步(6月底至7月底)、信息采集同步、资料审核同步。

(四)电脑派位。这是今年的一项重要改革,对全市所有民办中小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民办学校报名通过全市统一的“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服务系统”进行信息采集、网上报名、结果查询等,平台可以电脑(PC)登录,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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