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为进一步推进普通高中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促进适应社会发展的各类人才培养,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4号)关于“进一步完善自主招生政策,要给予有条件的高中阶段学校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名额,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考生,推动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满足不同潜质考生的发展需要”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苏教基函〔〕9号)“各地可以选择部分具有特色办学基础的普通高中,实施自主招生”的文件精神要求,连云港市教育局制定并发布了《年连云港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指导意见》。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符合年连云港市普通高中招生报考条件的初中毕业生,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参加自主招生考试报名。
1.初中阶段曾参加县区及以上教育、体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比赛并取得个人、集体项目名次者;艺术类(声乐、器乐、舞蹈、美术、书法)比赛获奖者。
2.对确有培养前途,但未能参加县区及以上教育、体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类、艺术类比赛者,如需报考,须由考生所在学校推荐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3.参加普通高中艺术类自主招生的考生,初中毕业艺术素质测评成绩须达到B等级及以上。
二、招生学校条件及项目
(一)自主招生学校(以下简称“招生学校”)指三星级及以上普通高中,必须具备省市级体育艺术特色学校、“市队校办”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等资格。
(二)各招生学校须按文件要求,向市教育局申报年度自主招生项目、计划,经市教育局审核后向社会公布。
(三)自主招生项目
1.体育类: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健美操、羽毛球、体育舞蹈、网球、棒(垒)球、手球、橄榄球、围棋。
2.艺术类:声乐、器乐、舞蹈、美术(西画)、书法(软笔)。
3.科技类:详见招生学校自主招生实施办法。
三、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时间
5月16日8:00—5月20日17:00。
(二)报名办法
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凭中考报名建档号、姓名、密码登录连云港教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