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工作4月11日正式开启。有关报名的具体要求、资格条件、报名方法跟小捷老师一起了解一下~
一、报名时间
年4月11日至4月18日
二、报名资格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学业考试:
1.具有我市户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和往届生;
2.具有我市初中学籍的非东莞籍初中应届毕业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有所限制:
1.在我市初中应届毕业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可在我市报名参加学业考试,报名办法与本市户籍考生相同。这部分考生可报考我市公、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如要报考我市普通高中,须到就读学校提交申请,并按要求提交有关“异地中考”证明材料,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可报考我市有随迁子女招生计划的公办普通高中和所有民办普通高中。具体办法按《关于印发〈东莞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高中阶段升学考试办法〉的通知》和市教育局相关文件执行。
2.在我市就读的港、澳户籍初中应届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我市民办普通高中和公、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报考我市招收随迁子女的公办普通高中的,需按随迁子女同等要求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报考。
3.在我市就读的非莞户籍(含港、澳户籍)初中应届毕业生,若其父母至少有一方为东莞户籍的,须到就读学校提交申请,并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可报考我市有随迁子女招生计划的公办普通高中和所有民办普通高中。
(三)在我市初中应届毕业且符合下列政策性照顾条件之一的非本市户籍人员的子女,享受本市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这部分考生需将有关证明材料交所在学校汇总后,由所在学校于4月15日前到市中招办审验,再凭市中招办签署的意见,回原初中毕业学校更改相关户籍信息。政策性照顾条件和所需证明材料如下:
(四)下列人员不具备报名资格:
1.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
2.户籍和学籍均不在我市的学生。
三、报名方法
(一)具有我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核准考生资料以及办理集体报名手续。今年市中招办继续先把学籍管理平台中的毕业生数据导入到中考管理平台,减轻学校工作压力,缩短考生报名时间,实现学籍数据与报名、录取数据等的无缝对接。考生可自行上网填报个人信息,也可在学校的指导下集中进行网上填报。
(二)具有我市户籍但在市外学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初三毕业证明和音乐、美术、信息技术考试证明(上述证明均须加盖毕业学校和当地县或市一级教育局相关科室或招生部门证明章)、初中阶段三个学年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须加盖毕业学校证明章),在4月11日至4月14日到户口所在地园区、镇(街道)教育主管部门报名。各园区、镇(街道)教育主管部门汇总后在4月15日到市中招办办理有关确认手续之后,方可安排考生到本镇街的学校报名。
(三)初中往届生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初三毕业证明,在4月11日至4月14日到户口所在地园区、镇(街道)教育主管部门报名。各园区、镇(街道)教育主管部门汇总后在4月15日到市中招办办理有关确认手续之后,方可安排考生到本镇街的学校报名。
(四)台湾学生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簿》(籍贯为台湾)之一的,应带齐上述相应证件材料到就读学校所在园区、镇(街道)教育主管部门申请(在市直属学校就读的,直接至学校申请),就读学校所在园区、镇(街道)教育主管部门或直属学校受理、统一登记后,4月15日前将汇总名单及相关证件材料复印件(复印件由审核人员签写“此件与原件相符”并签名、加盖公章)报市中招办,由市中招办报送至市委台港澳工作办公室复核。考生报名时在中考报名系统户籍依旧选择“台湾”。
四、工作流程
(一)领号市中招办于4月10日前从学籍库中将各学校参加学业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数据从学籍管理平台上导入中考报名系统(毕业生数据包括:学号、姓名、生物地理会考成绩、个人资料等),系统将自动根据学生的班别及学号生成考生的准考证号、初始密码等。准考证号生成方法为:准考证号统一规定为12位,第1-4位为年份代码(如),第5-8位为原毕业学校代码,第9-12位为考生流水号,以学校为单位从开始进行编排。一般情况下,应届生准考证号与其生地会考准考证号保持一致。
(二)学校填报考生基本信息各中学要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学业考试管理系统填报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及评语,并将系统自动生成的准考证号和初始登录密码派发给考生。同时,学校应认真核对考生的学号及会考成绩是否正确,如有疑问,请及时汇总后上报市中招办以便处理。
(三)考生网上填报个人信息考生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使用准考证号及初始登录密码登录东莞教育网中的学业考试栏目(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