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银川市教育局了解到,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下达年全区高中阶段招生计划的通知》精神,自治区教育厅对银川市三区下达的年高中阶段招生计划已分解到各学校,其中“指标到校”名额人。
银川市教育局要求,各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公办普通高中学校要进一步规范跨区域招生行为,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不得违规超计划招生和无计划招生。坚持“一个计划一个学籍”,对于无计划、超计划招生的学校,不予注册学籍。对于违规违纪招生的民办学校,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并进行行政处罚。
“指标到校”名额分配依据区域内初中学校的办学规模、毕业生人数以及办学质量和水平,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各初中学校。考生必须具备银川市三区所在辖区的户籍(户籍动迁认定时间为当年中考报名前),且在原初中学校有两年以上学籍并实际就读两年以上,方可享受“指标到校”政策。
7月14日8:00至7月15日24:00,凡达到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成绩和意愿在银川市中考服务平台上填报录取志愿,每个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
学生填报志愿后,银川市中小学招生领导小组依据考生的志愿和中考成绩实施录取。没有录满“指标到校”计划的高中学校所剩名额划到“择优录取”批次中录取。
7月16日,录取结束后,银川市中小学招生领导小组将录取名单在银川中考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已经被“指标到校”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批次的录取。被录取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到原初中毕业学校领取录取通知书并注册高中学籍。
记者:王静马宇王柳怡(实习)
编辑:徐海鹏任勤娟
责编: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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