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海南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将于6月25日至27日举行。5月28日,海南省考试局印发实施细则,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进行部署。相较去年,今年新增北京师范大学海口附属中学和临高中学两所为省一级学校在第一批录取。
实施细则明确,年考生志愿实行网上填报的方式分两次进行。第一次实行考后估分填报,考生可填报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录取的学校,每批次只能填报一所学校(海南中学、国兴中学少数民族特招班除外);第一批次学校A段录取结束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修改填报第一批次志愿。
第二次实行知分填报,安排在第二批录取结束后进行,考生可填报第三批录取的学校。该批次实行平行志愿,考生可同时填报6所第三批录取的普通高中学校,以及高校五年一贯制招生计划、中高职“3+2”连读及中高职“3+2”分段培养试点班的6个学校专业志愿。
其中,第一次(含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28日至7月6日12时;第一批B段修改志愿时间为7月25日至26日16时。第二次(含第三批)填报志愿时间为8月3日至5日16时。
根据实施细则,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设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和第三批共四个批次。
提前批包括琼台师范学院公办乡镇幼儿园定向免培生班、海南中学和国兴中学少数民族特招班、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海南中学中英高中课程实验班、海南华侨中学中美和中英合作实验班、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合作举办的公办高中学校的实验班。
第一批包括“省一级学校”、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公费生计划。本批次分两段进行录取,A段录取“省一级学校”统招计划减去该校招生总计划5%所得计划部分及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公费生,B段录取“省一级学校”总计划的5%预留部分及民办学校未完成的公费生。每名考生在本批次只能选报1所学校。
第二批包括市县(单位)优质普通高中学校、海南省农垦加来高级中学、经申请获批的“省一级学校”(部分招生计划),以及民办普通高中学校非公费生计划。每名考生在本批次只能选报1所学校。
第三批包括一般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剩余计划),以及有五年一贯制招生计划的高等学校、中高职“3+2”连读及中高职“3+2”分段培养试点班。本批次采用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每个考生可同时填报6所第三批录取的普通高中学校,以及高校五年一贯制招生计划、中高职“3+2”连读及中高职“3+2”分段培养试点班的6个学校专业志愿。
具体细则可登录海南省考试局网站查看。
来源:海南日报客户端
记者:陈蔚林特约记者:高春燕
值班主任:戎海
值班总监:李国栋
责任编辑:曾中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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