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晚报社·泉州通客户端3月5日讯(泉州晚报记者曾聪虹通讯员王利)近日,《年泉州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实施意见》发布,年泉州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总分仍为40分,其中体育与健康基本知识占4分,身体素质与运动技能占36分。
体育中考与中招报名同时开展
中考体育与健康考试对象为泉州市年所有参加毕业升学(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考试的初中毕业生(含应、往届)。考试报名时间与中招报名同时进行,项目报考后不得更改。
体育与健康基本知识考试以《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年版)》第三部分课程内容中的水平四(7—9年级)、《福建省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教学指导意见(试行)》中的“体育与健康知识内容和标准”作为基本内容,共设16小题,每小题0.25分,全部为单项选择题。
身体素质与运动技能测试经市教育局组织公开抽号确定了年泉州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测试项目及分值。(详见表格)
身体素质与运动技能测试
4个考点同时进行
按省教育厅通知时间,《体育与健康基本知识》考试与中考《道德与法治》科目同场合卷进行,单独一个模块,考试时间合计为分钟,即原《道德与法治》考试时间为90分钟,增加《体育与健康基本知识》考试时间10分钟。
身体素质与运动技能测试考试时间为4月,采取4个考点同时进行的方式,由泉州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各考点的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同一所学校的考生原则上在同一天内完成所有考试项目(特殊天气及游泳项目除外)。
在考试过程中,如考生出现意外事故或非人为因素造成考试过程中断的,经考场主考批准,可准予该项当场重考一次。
考试实施过程中,如因天气等原因确需中断考试的,则县(市、区)教育局在统一安排的本地考试时间内进行调整安排,原考生已考的项目不重考。如在本地考试时间内无法完成考试的,则需报泉州市教育局,进行全市统筹调整安排。
考务人员当场宣布成绩
体育考试同属中考学科之一,考试不及格者不得补考。在泉州市以外就读的泉州籍应届考生,如需回原籍参加录取,必须到其户口所在县(市、区)中招办报名,参加统一组织的中考体育考试;往届生的体育考试,到其户口所在县(市、区)中招办报名,集中在县(市、区)所在地统一进行考试。
凡无故缺考的项目,该项目以0分计算。为增加考试工作的透明度,考生每项考试结束后考务人员应当场向考生宣布成绩。在考生考完当天所有项目后,应组织考生对成绩进行签字确认。
因身体残疾,持有残疾证(丧失运动能力)或患有严重疾病(不能剧烈运动)的考生,可申请身体素质与运动技能测试免考。经申请准许免考的学生需参加体育与健康基本知识考试。免考考生体测成绩以当年所有参加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体测考生(不含缺考、免考的考生)的平均分的80%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体育与健康基本知识理论考试成绩按实际得分计算。
在体育考试过程中,原则上不得申请缓考,考生中途无故退出视为弃考,缺考项目按0分计算。准予缓考的考生只允许一次缓考,原则上由当地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在当地考点或协调统一集中至就近的后续其他县(市、区)考场参加缓考。在统一考试结束后尚未组织缓考的,由市里统一组织,考试时间安排在5月份进行。
缓考过程中,考生确实因伤病原因无法完成全部考试,已考项目按现场实测计分,未考的项目考生可申请免考,选择免考的项目需经现场监考老师、医生、主考、监察组确认,考试领导小组审核后,作免考处理,免考的项目按以本年度所有参与体育考试的考生该项目平均分的70%计入总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体育与健康基本知识理论考试成绩按实际得分计算,并报泉州市教育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