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温州市教育局发布《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年市局直属学校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和考试组织工作的通知》,该通知明确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报名、考试时间、加分政策等重要信息。
据了解,市局直属学校应届九年级学生,于3月4日至7日进行网上报名。
一
报考事项
(一)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可在本区报考高中段学校:
1.在市局直属学校就读(以电子学籍为准,下同)的应届九年级学生或省内户籍在市局直属学校毕业的初中往届生(未曾在高中段学校注册学籍);
2.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子女、浙商温商回归人员子女。
(二)报考规定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决策部署,明确有关规定如下:
1.所有初中毕业生均需报名参加中考;
2.所有参加本市高中段学校录取的学生均须在我市中招管理系统中报名,包括本市户籍在市域外就读要求回户籍地升学的学生(未回户籍地参加中考的,户籍地普通高中学校不得直接录取)。
3.省内非本市户籍在市局直属学校就读的考生,享受同城待遇。
4.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子女、浙商温商回归人员子女,享受同城待遇。
5.省外户籍在市局直属学校就读的考生,在本市初中有三年连续完整的学习经历和学籍,且学生或其父母一方(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取得有效《浙江省居住证》两年及以上,享受同城待遇。年九年级学生如不符合上述《浙江省居住证》规定,学生或其父母一方(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我市不动产权证或在我市范围内缴纳养老保险费一年及以上(时间截至年6月30日),享受同城待遇。不具备连续学籍和居住证等以上条件的,可报考民办普高和中职学校。
(三)报考组织
1.市局直属学校应届九年级学生,于3月4日-7日进行网上报名(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