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教育思享
从“普职分流”到“普职合流”,遍地都是大学生,就业更难了。
快要中考了,一听说《职业教育法》25年来首次“大修”,5月1日起取消“普职分流”,我想最高兴的就是初三学生家长。
可是,所谓取消“普职分流”,并不是说所有的初中生都可以避开中考的筛选,全员上高中,而是“在义务教育后的不同阶段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
也就是说,在“因地制宜”、“统筹推进”和“协调发展”的背景下,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还是分轨并行的。
所以很多一看到取消“普职分流”就欢呼雀跃的家长们,先冷静一下。
因为你们的孩子在将来,或许会面临更加严峻的就业形势。
这不是明摆着的吗?
其一,“普职分流”的因地制宜,意味着各省市中考分流的比例,不一定拘泥于50%。
但是在发达省市和教育大省,为了保证高中教学质量和升学率,初三升高一的比例大概率还是会维持现状。
中西部省市的部分学校或许会出现“松动”,但也是出于生源或政策的考量。
也就是说,今后的“普职分流”不再是“一刀切”,但是义务教育后的教育,一定是“普职分轨”。
其二,“普职分流”的协调发展,实际上是指高学历阶段的“普职合流”。
在正式通过的《职教法》中明确指出:
“国家建立健全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学分、资历以及其他学习成果的认证、积累和转换机制,推进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建设,促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学习成果融通、互认。”
这就是说,未来职业教育的方向是与普通教育相融合和共建设,统一推进“学分银行”,对“普职分轨”和“普职合流”阶段的学分、资历和成果,会融通和互认。
那么《职教法》的正式实施,是对当前在学生、家长和老师之间大行其道的“中考恐慌”的有效缓解。
其三,“普职分流”断绝了高考机会的说法,已经不存在了。
《职教法》明确指出,“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
详细来说就是,高校和高职,会在招生计划中确定相应比例进行单独校考,专门招收中职生。
而在就业方面,事业单位和国企在招录技术岗人员时,应当将求职者的技能水平作为招聘录用的重要条件,对于公开招聘中有明确技能等级要求的岗位,可以适当降低学历要求。
此外,相关“一老一小”的护理、照料的家政服务,或将成为职业教育发展的新趋势。
但是对于曾经饱受“普职分流”困扰的学生和家长来说,其实最关心的还是中考、升学和高考。
只不过,在国家和社会对于职业教育“层层加码”的促进和深化之下,按部就班地通过中考和高考进入高等院校的途径,或许已经不再是“最优选择”。
以前是中考后“强制分流”,考不上高中的孩子,既没机会复读,也没机会高考,等于和大学无缘了。
现在是“普职合流”,不管孩子在中考后进入了普通教育还是职业教育的轨道,只要你勤学苦读、努力上进,那么到高考阶段就会有考核机制,让你有机会进入本科院校进行深造。
我觉得这才是此次《职教法》“改革”,最具人性化的闪光点!
这等于给了每个孩子,尤其是那些在初中阶段因为身心幼稚、思想单纯而“大器晚成”的孩子,一个“吃后悔药”的机会。
而且新修订的《职教法》,我认为足以“拯救”当前许多得过且过,只想着混毕业证的中职生。
以前的中职学校,氛围差、学风差,一方面是因为生源质量不好,一方面是因为学生没有奋斗目标。
反正没考上高中,没机会高考,想上大专和本科只有千里挑一的机会,只能在不得已就读的专业上勉强努力,将来所有的希望,就是能找到一份“专业对口”的工作,在电子厂或服务岗位上一干到底。
而很多中职学校的态度也很有问题,在管理上信奉“军事化”,等于帮助父母管教这些考不上高中的学渣孩子,而教学上松散疏漏、费用高昂,在毕业前更是有逼迫学生到工厂实习,赚取工资提成的嫌疑。
所以大多数家长都不愿意把孩子送进中职学校,宁愿想尽办法让孩子复读,把孩子塞进普通高中参加高考,也不愿意让孩子进入一条没有上升通道的“职教之路”。
不过新《职教法》的第四十一条,是我颇有疑虑的。
“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开展校企合作、提供社会服务或者以实习实训为目的举办企业、开展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用于改善办学条件……”
实际上,中职学校在“校企合作”中牟利,将学生作为学校和工厂的“工具人”,几乎已经是“行业共识”了。
在新《职教法》正式实施后,接受职业教育的学生虽然拥有了前所未有的“深造机遇”,在毕业前还是会不可避免地受到学校和工厂的“双重盘剥”,但是在《职教法》洋洋洒洒上万字中,我们却并没有看到“保障学生在校企合作中利益”的条目,实在是有些遗憾的。
要知道,在职业学校“开展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用于改善办学条件”的背后,出工出力的还是学生。
总之,《职业教育法》25年来首次“大修”,5月1日起取消“普职分流”,改为“普职合流”,给了更多孩子求学深造、逆袭人生的希望,真是挺好的。
只是高校毕业生人数又会连年暴涨,到时候遍地都是大学生,就业明显更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