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中考未达普高录取线,怎么办?”“听说,只要肯花钱,某教培机构不但能提供高中课程培训,还承诺包办本地学籍!”近日,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公开一则因办理普高学籍引发的纠纷案例,判决案涉合同为无效合同。
年7月,初三的小博中考成绩不理想,即将面临没有高中可读的状况。小博妈妈多方打听后找到某亮教育公司,对方称可为学员提供高中课程、办理广东高中学籍,保证学员在广东参加高考。
小博和妈妈喜出望外,随即办理了高中培训入学手续,并先后交纳了两个学期的培训、住宿等费用共元。
年12月,小博妈妈得知某亮教育公司不能为小博办理广东高中学籍。双方就学籍办理问题多次沟通未果,小博和妈妈将对方起诉至香洲法院,要求某亮教育公司退还其已缴纳的各项费用元,并赔偿其精神损失费、差旅费等元。
某亮教育公司表示,双方订立的是教育培训合同,小博交纳的元系依约交纳的课程培训费用,小博妈妈要求其退还没有依据;其并未承诺给小博办妥广东高中学籍,且实际上已经竭尽全力帮助小博办理学籍;小博年1月离开培训班,尚欠各项培训费用元,并以此提出反诉要求小博补交培训费元。
香洲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从双方合同订立的目的、某亮教育公司为小博办理学籍的过程、双方关于学籍办理的